关于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说明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等文件,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三项xinguanbingdu诊断产品指导原则,分别对xinguanbingdu核酸、抗原、抗体检测试剂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预期用途等内容表述。
为更好地指导相关产品应用,在产品本身不发生变化和产品性能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请已上市产品注册人根据本通知附件列明内容,自行修改产品说明书,无需申请变更注册或者备案。延续注册时,再行核发修改后的新版说明书。
如发生其他变化,应当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展开全文
其他新闻
- 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4-11-24
-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2024-11-2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4-11-24
-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4-11-24
- 综合司关于“可降解膨胀止血绵”类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2024-11-24
- 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 2024-11-24
- 印发2024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 2024-11-24
- 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11-24
- 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2024-11-24
- 国家药监局部署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20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