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要求是什么
参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伦理准则的遵守:所有临床试验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并获得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研究者需充分考虑临床试验样本的获取、试验过程对受试者的风险性,并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对于特定情况,如客观上无法获得受试者知情同意或对受试者风险极低的试验,可在伦理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后免于受试者的知情同意。
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科学和社会利益。研究者应防止受试者因检测结果受到歧视或伤害,并尊重其个人隐私。
试验机构的选择与要求:体外诊断试剂的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和预期用途,选定合适的临床试验机构。例如,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应选定不少于3家(含3家)的临床试验机构,而第二类则不少于2家(含2家)。这些机构必须拥有与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并能确保试验的顺利实施。
受试人群的选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应来自产品预期用途所声称的适用人群,如具有特定症状、体征、生理、病理状态或流行病学背景的人群。非目标人群入组可能引入选择偏倚,导致试验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产品情况。因此,需要合理设定受试者入组/排除标准,确保只有符合标准的人才能参与试验。
研究者的资质与分工:新增的研究者需具备GCP证书,并经过PI授权分工。研究者应熟悉并掌握试验试剂的使用方法、技术性能等,以确保试验的准确性。研究团队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如研究物资管理、标本管理、试剂管理、试验编盲、试验室检测和数据管理复核等。
综上所述,参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要求是多方面的,涉及伦理、安全、机构选择、受试人群以及研究者资质等多个环节。这些要求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确保试验的科学性、伦理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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